中国足协1月3日发布职业俱乐部政策调整,这些变化影响几何?

发布人:球迷网 信息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24直播网 人气:

1月3日,中国足协在其官网发出了个关于职业俱乐部政策调整的文件规定,它提出,在2024 - 2028赛季,允许俱乐部对所属球队来冠名,设定的俱乐部名称长度不得超过四个汉字,还规定可设有一定限定要求地接受职业俱乐部进行异地转让,并且表明新赛季中超联赛能够执行“报5上5”这样的外援出场制度政策 。

这些变化对中国足坛来说,着实不小。

球队冠名

名称长度不超过四个汉字

昨日,中国足协发布规定,即《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和球队名称管理规定》,职业俱乐部能够在保持俱乐部中性名的情形下球迷网,也就是非企业化名称,在2024至2028赛季为各自一线队、梯队去寻求冠名合作,足协在这个时候作出这般重大的规则调整,实际上也是为了尽可能帮助有困难的俱乐部,通过各种方式去改善各自的境遇,为联赛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

随“金元退潮”,尤其历经不同寻常的3个赛季后,国内有相当一部分足球俱乐部陷入经济困境,欠薪等乱象接连不断,严重危及国内职业足坛生态,据中国足协、中足联筹备组统计,自2018至2022赛季,中超、中甲、中乙三级联赛有44家俱乐部被取消相应联赛注册资格,此数字在国际足坛极为罕见啊。

新规作出规定,俱乐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官方名称,需规范成这样,即行政区划加上俱乐部名称加上足球俱乐部再加上企业组织形式,这里面俱乐部名称长度不能超过四个汉字,也就表明俱乐部名称依照规定应持续保持中性名,俱乐部就算打算变更它的名称,要在每年赛季结束之后提出申请,并且变更后的名称依旧应为非企业化名称,在达成俱乐部名称非企业化变更后,俱乐部五年之内不得申请再次变更。

需要予以关注的是,新的规定准许俱乐部的一队以及梯队,能够与企业各自去建立冠名方面的合作关系。详而言之,一家俱乐部的单支队伍仅仅能够接纳一个主体的冠名,不一样的队伍能够接纳不一样主体的冠名;参与男子职业联赛的球队冠名名称应当规范成:行政区划加上俱乐部名称加上赞助商名称加上队,赞助商名称禁止使用并非汉字之字符并且应当精简在四个汉字以内而且不得出现集团、公司、企业等词组;俱乐部青训梯队在其参与中国足协主办的赛事时,简称为行政区划+俱乐部名+赞助商名称+梯队。规 定 同 时 明 确 , 俱 乐 部 球 队 冠 名 期 限 最 低 为 一 个 赛 季 , 并 且 赛 季 内 不 得 更 改 冠 名 。

股权转让

原政策实施7年后废止

昨日上午,中国足协发布规定,这份规定是《中国足球协会职业男子足球俱乐部变更注册会员协会及股权转让规定(试行)》。这意味着,职业俱乐部能够实现异地转让,不过是有条件的。

截至1月3日,新赛季国内三级男足职业联赛俱乐部审核工作仍在开展,50家在成绩方面符合新赛季相应各级联赛报名资格的职业俱乐部里,绝大多数俱乐部已通过初审,不过因部分职业联赛政策面临重大变化,并且个别俱乐部提交的材料要接受复核,所以首批公示名单最早要到本周末才会公布。

实际情况是,去年12月12日,中国足球协会针对有关“放开俱乐部股权在不同地点进行转让的政策、俱乐部一队及梯队的冠名事项以及对中超与中甲联赛外援政策做出调整”等一系列方案,向各级俱乐部去征求相关意见。在业内人士的观点里,相关联赛政策的调整是必然会发生的。

中国足协推出了这项试行规定,这一规定是在经过广泛调研并征集各方意见后推出的,而这也意味着自2016赛季推出的俱乐部股权转让限制规则被废止。

随着职业俱乐部股权转让政策再度被放开,申请股权转让的俱乐部仍要严格去完成注册会员协会变更手续,也就是说,若有一家俱乐部想要实现股权转让,就得分别征得原属注册地会员协会同意,还要征得目标注册地会员协会同意,并还要征得当地有关部门同意,此即所谓的“有条件完成股权转让”。

新规对俱乐部重要与次要股权转让条件、程序提了细化要求,对于重要股权转让规定,转让方新赛季开始后至少得有18名职业球员工作合同仍生效,不能有与行业内单位或个人的逾期债务,即便有逾期债务也得已解决,受让方要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两年所有者权益或注册资本金至少得达到俱乐部所在级别联赛准入规定中最低所有者权益要求的五倍,近三年没受到过严重行政处罚。受让方与股东无关联关系,受让方与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受让方与法定代表人无关联关系,受让方与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且与其他职业足球俱乐部也无关联关系。受让方无违法犯罪记录,受让方股东无违法犯罪记录,受让方实际控制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受让方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受让方无足球行业内严重纪律处罚记录,受让方股东无足球行业内严重纪律处罚记录,受让方实际控制人无足球行业内严重纪律处罚记录,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无足球行业内严重纪律处罚记录,受让方高级管理人员无足球行业内严重纪律处罚记录。

外援新规

中超新赛季“报5上5”

昨日上午,中国足协发布了通知,通知名为,《中国足球协会关于2024赛季中超、中甲和中乙俱乐部球员转会注册有关事宜的通知》,此通知确认了,中超、中甲、中乙联赛2024赛季转会窗口将于1月4日首次开启。正如北京青年报记者先前了解到的情况,中国足协为达成帮助中超、中甲俱乐部优化内部人员竞争的目的,配合相关俱乐部队逐步适应亚冠外援新规的要求,决定分别微调这两级联赛的外援使用办法 。具体方案是这样的:中超外援政策会从以往赛季的“7654”政策转变为“7655”政策,也就是每支球队在整个赛季内累计最多能够注册7名外援,与此同时至多注册6人,每场比赛最多可以报名5名外援,并且最多能登场5名外援;中甲联赛外援政策从以往赛季的“4332”调整为“4333”,就是每支球队在每场比赛中最多能够报名3名外援,同时最多登场3名外援。

“通知”表明,新赛季中超联赛首次转会窗口期会安排在1月4日至2月28日,中甲联赛首次转会窗口期同样安排在1月4日至2月28日,新赛季中超、中甲联赛第二个转会窗口期安排在6月17日至7月5日;新赛季中乙联赛首次转会窗口期于1月4日至3月8日开启,新赛季中乙联赛第二个转会窗口期为6月17日至7月5日。

往季与新赛季相比是,三级职业联赛注册与转会办法总体变化不大,比较引人关注的是中超、中甲联赛外援政策微调,新赛季中超联赛可执行“报5上5”外援出场政策,中甲联赛执行“报3上3”外援政策。